“AI 时代的组织变革”系列之一

散会之后,变化发生在哪里

过去一年,不少律所做了几件相似的事:成立 AI 委员会或者工作组,采购一批账号,安排几场培训,再发一份应用指引。

这些动作我都熟悉,有些还是我参与做的。做完之后,管理者心里通常有一个疑问,只是不太好意思问出口:然后呢?

我的观察是,答案往往不在会议室里。委员会散会以后,真正的变化发生在另一批地方:某个合伙人晚上回去,把自己经手多年的合同审查清单喂给了模型,发现它居然能按他的思路先挑出付款条件的问题;某位年轻的执业律师接手一堆尽调材料,不再按老办法先分工再汇总,而是让 AI 先读完,自己集中核验疑点。

这些事没有一个出现在律所的工作计划里。它们发生在一块块私人屏幕上。

所以我给这个系列定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标题这一句:律所的 AI 变革,到底是设计出来的,还是长出来的?

我的看法是:变革是长出来的。但长出变革的那块土壤,可以被设计。

这两句话不矛盾,恰恰是律所管理者最需要分开处理的两件事。

看得见的动作,统计不出用法

先说为什么设计不出。

管理层能做的动作,几乎都是可见的、可统计的。买了多少个账号,办了几场培训,多少人参加了考核,这些数字可以放进年终总结。它们的短板在另一个地方:统计不到最关键的东西,律师到底怎样用。

智能体和传统软件不一样。给所有人装同一套办案系统,大家得到的功能大同小异。智能体给两个人的产出可能天差地别,差别不在账号,而在使用者怎么拆任务、给什么材料、能不能判断结果好坏。

同一家律所里,有人把 AI 用成了高级搜索框,问一句就走;有人让它先通读全部材料、列出事实清单、挑出可疑条款,再自己逐条验证。账号是同一个,用法是两个世界。

而用法这个东西,恰恰长在具体案件里。一个律师只有在自己经手的真实任务上碰过壁,才会知道长材料要先做摘要再提问、模型会一本正经地编造条文、核验要回到原文。这些认知没有一页纸能教会,培训课上更教不会,因为它们是从失败里长出来的。

设计可以发放工具,发放不了用法。

变革扩散的路径 某个人的 私人屏幕 成果被看见 演示、复盘、外溢 同伴模仿 在自己的案件里试 机制沉淀 模板、流程、复核标准 制度反哺 权限、额度、评价调整 起点通常不是计划,而是一块块私人屏幕

先行者长什么样

变革起点既然是个人,就值得看清这些人是谁。

结合我自己和身边团队的情况,先动手的律师大致有几个共同点。

一是主动找问题。他们不等所里布置,自己先挑一个反复做、最耗时间的环节下手,比如合同初审、类案检索或者尽调清单。

二是敢在真任务上试错。他们不怕 AI 出错,因为清楚出错的地方就是自己该把关的地方。第一版不满意,就改问法、补材料,再跑一遍。

三是能评估质量。这一点最关键,也最容易被忽略。敢用 AI 的前提是知道什么是好,而这来自多年的专业积累。判断力弱的人拿着 AI 的产出无从下手,强的人一眼看出哪个结论站不住。

四是愿意把方法交出来。做到前三点的人不少,做到第四点的少。愿意把自己摸索的流程讲给同事、写成模板、放进团队的知识库里,个人突破才可能变成组织能力。

我们团队里有过这样的场景:一位同事先在某一类文书上重做了整个流程,把原来逐段起草改成了先定审查要点、再让 AI 按要点逐项过、人工只看它标出来的疑点。方法是他在办案里磨出来的,没有立项,没有汇报。团队看到效果之后,其他几类文书很快照这个思路改了。

回头看,这件事没有任何一个环节是"设计"出来的。它先长出来,然后被看见,然后扩散。

中间隔着的那一步,叫"被看见"

大多数律所卡住的地方,不在没有人先跑通,而在跑通的事无人知晓。

律师的工作汇报记录什么?工时、创收、结案数量。一位律师用新方法把某类工作的时间压缩了一半、质量还更稳,这套汇报体系里看不到,因为它不产生新的计费小时。他花在摸索流程上的时间,甚至在现有考核里是负分。

于是最常见的结果是:先行者把方法锁在自己电脑里。不是不愿意分享,是分享了也没有人看见、没有回响,久而久之就成了私人技巧。

我在各种场合讲 AI 应用,一年讲了三十多场。讲得越多越确认一件事:改变律师行为的很少是台下听讲的那些时刻,而是同行当场演示一个真实成果的瞬间。同样做法律工作的人拿出来的一版尽调问题清单、一份审校流程,比外部专家的十页框架更能缩短心理距离——他会想,他能做到,我也能。

这也是后来我办四明山 AI 夜校时反复强调的起点:先让一个人在真实任务里跑通,再让这件事被看见。公益培训能做的只是降低第一次尝试的门槛,扩散仍然要靠成果自己说话。

所以如果只允许我给律所一个建议,不是买工具,不是办培训,而是给已经发生的方法创新一个被演示、被讨论、被复用的场所。哪怕每月一次午餐会,用的是真实的案子、真实的产出,不设门槛,也不考核。

看见,是把个人突破变成团队信号的第一机制。

管理者能设计的是土壤,不是果实

说到这里,似乎管理层无事可做了。不是。

设计不出变革,不等于设计没有用。管理者真正能设计的,是让变革更容易长出来的条件。

第一,给完整的问题。把一个有边界的真实任务交给想尝试的人,而不是让他停在"研究一下 AI 能干什么"这种没有出口的话题上。问题越完整,逼出来的方法越接近实战。

第二,给权限和额度。模型账号、可用工具、数据使用的边界,这些是律师个人很难自己解决的合规障碍。把它们理清楚,是管理层能做而且该做的。

第三,给容错。用新方法做的第一版,大概率比不过老办法做熟了的产出。如果第一次尝试就要接受同样的验收标准,没有人会试第二次。允许初期返工,明示哪些环节不许省(核验、签发、保密),其余放开。

第四,除草。有人习惯把信息和方法锁成自己的不可替代性,有人乐于在协作里设卡。这类行为在靠共享上下文运转的团队里是毒性的。容忍高标准的技术分歧,不容忍故意的信息封锁。

这四件事没有一件直接生产"变革",但每一件都在改变变革发生的概率。

回答标题的问题

所以,律所的 AI 变革是设计出来的,还是长出来的?

它是长出来的。真正的转折点几乎总是一个具体的律师,在一个具体的任务上,发现新方法确实更好用。

但土壤是可以设计的:一个真实的问题,一份放手的权限,一次被看见的机会,一个允许返工的初期。管理的作用不是画出每株植物的样子,而是让种子容易落地。

管理者最容易犯的错有两个方向。一个是过度设计,用计划、指标和汇报把自发探索管死;另一个是放弃设计,以为发完账号就算完成转型,然后等着什么都不发生。

克制的中间地带才是难点:设计条件,不设计结果。

下一步,这个系列会展开几个具体问题:AI 会不会放大律师之间的差距,一个人的强大为什么还不够,计时收费被效率击穿之后怎么办。那些是土壤之上,真正长出来的东西。


作者简介: 陈石律师,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、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部主任,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、第七届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聚焦建筑房地产、投融资、并购重组及商事争议解决。曾获多家法律媒体与专业机构认可,荣登 LegalOne 2025 中国区建工及房地产实务先锋 45 强、律新社 2025 年度管理合伙人 20 佳(华东),入选《商法》The A-List 法律精英,获评 ALB China 区域市场十五佳长三角地区律师新星,并获律新社 2024 年度并购领域品牌之星。长期为万科、华润置地、信达地产、保利置业、招商蛇口、中海地产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,承办"首宗百亿地王""长春第一高楼""台州第一高楼"等代表性项目,累计服务项目投资额超千亿。近年来持续推动 AI 与法律实务融合,强调以结构化方法打通技术逻辑、法律判断与商业场景;著有《赋能法律人:AI 底层思维与应用范式》,并在多地开展相关主题讲座与分享。四明山法师 AI 夜校(legalAGI.cn)发起人。